质量合作是两个组织之间的运行体系。每一项关键活动都应对应责任人、批准权、记录、时限和升级路径。
质量协议责任矩阵
最终责任分配取决于具体产品、目标市场和法定角色。以下矩阵列出质量关键活动启动前至少应解决的问题。
| 领域 | 持有人/产品方 | 受托生产企业 | 双方共同控制 |
|---|---|---|---|
| 治理机制 | 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并批准约定的产品决策。 | 运行生产场地质量体系并指定责任联系人。 | 约定升级路径、会议频次、紧急联络和协议语言。 |
| 技术转移 | 提供准确产品知识、获批工艺和已知风险。 | 评估转移及共线可行性,完成接收工艺和方法的确认。 | 批准转移方案、验收标准、总结报告和未解决风险处置路径。 |
| 物料与供应商 | 明确市场和产品要求以及批准权限。 | 在约定范围内实施供应商和物料的确认、控制与放行。 | 确定批准来源、变更通知和追溯要求。 |
| 确认与验证 | 按适用要求批准产品专属策略。 | 执行设施、公用系统、设备、清洁、工艺和方法相关工作。 | 约定方案、验收标准、偏差处理和证据访问。 |
| 偏差/OOS/OOT | 评估产品和市场影响并决定监管行动。 | 及时记录、调查并控制场地事件。 | 规定通知时限、调查牵头、CAPA批准和有效性检查。 |
| 变更控制 | 评估申报、批准和供应影响,并按要求批准变更。 | 发起书面评估并执行经批准的场地行动。 | 统一变更类别、证据、实施日期和库存切换。 |
| 批次处置 | 按法定角色完成最终审核或上市放行。 | 完成生产、检验、场地审核及适用的放行活动。 | 明确记录包、审核顺序、拒绝路径和决策权限。 |
| 稳定性与留样 | 维护全生命周期承诺并开展产品趋势分析。 | 执行约定的储存、检验、留样和调查。 | 明确方案、预警、数据交换和有效期决策路径。 |
| 投诉/召回/安全 | 按适用角色牵头市场和监管义务。 | 调查生产证据并支持紧急控制。 | 明确全天候联系人、时限、模拟召回和决策记录。 |
| 审计与检查 | 履行监督并通报相关监管沟通。 | 如实提供访问、回复和整改证据。 | 明确审计范围、回复时限和监管检查通知责任。 |
| 记录与数据 | 明确访问、审核和保存要求。 | 保持生产和检验原始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可追溯。 | 明确权威记录、元数据、审计追踪、副本、备份和传输格式。 |
| 供应连续性与终止 | 明确市场供应、备选供应和转移需求。 | 保护记录并提供约定的退出支持。 | 处理库存、未结调查、知识转移和终止后访问。 |
应建立明确沟通路径的事项
- 偏差和重大质量风险
- 变更及其注册影响评估
- OOS、OOT和异常结果
- 确认与验证结果
- 留样和稳定性信号
- 投诉、召回和药物警戒接口
- 监管检查、缺陷项和执法信号
- 供应中断、数据可靠性疑虑和业务连续性事件
证据应分阶段受控披露
| 公开阶段 | 法定主体、带日期的公开能力、官方监管来源、质量体系原则和商务联系方式。 |
|---|---|
| 双向保密协议后 | 项目相关许可或范围证明、审计摘要、技术资料节选、质量体系目录和保密问卷。 |
| 尽调/审计阶段 | 在约定议程下受控核验原始记录、验证证据、典型调查、数据系统和现场情况。 |
| 合同准备阶段 | 责任矩阵、质量协议、技术转移计划、变更路径、供应假设、验收标准和治理日历。 |
无菌药品受托生产的额外要求
针对国内高风险无菌药品受托生产,国家药监局2025年第134号公告要求加强监督,包括持有人每年至少一次派员通过现场检查监督灭菌工艺验证、无菌工艺模拟试验等验证活动。该公告同时涉及经验、转移可行性、共线风险、沟通、变更、放行、审计和数据。任何项目均须按照具体监管路径核验,不能以通用产线表述代替项目结论。
权威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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